赣州多举措调控房地产市场!要让房子用来住,不是用来炒!
2017-03-10 1907

编者按

记者3月10日获悉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的定位,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调控房地产市场预期。



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!这句话真是说到了咱老百姓的心坎里。那么,调控房地产市场预期,赣州将会采取哪些措施?一起来看!


加大住宅用地供应、在建的催建


未建的促开工、加快土地储备


据悉,市中心城区今年拟安排房地产住宅用地3045亩,3月底前将推出赣州经开区、河套老城区、沙石组团等区域8宗住宅用地,面积约655.4亩,建筑体量约57.12万平方米。2016年以来,市中心城区已供应的房地产住宅用地中,已开工但未预售的宗地面积830余亩,正在形成的建筑体量约135万平方米。



该局正逐一深入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,帮助企业排忧解难,督促企业加快建设,尽早达到预售进度。


针对已供地但尚未开工的宗地,该局本着有什么困难就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,对其中具备开工条件的,指导企业做好建设计划,督促尽早开工,争取年内形成建筑体量;对存在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,将进一步加大清场腾地力度,帮助企业解决开工难题;确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无力开工的,将坚决依法收回。



同时,加快土地储备。该局将及时发布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计划,适度对区域位置好、已实施征拆的处于融资抵押状态优质住宅用地进行解押,完成“净地”储备,及时增加住宅用地库存。   


另外,为严肃市中心城区土地交易行为,规范土地市场正常秩序,严厉打击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,市国土资源局再次严明相关规定,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。


规定包括:

€€ 严禁房地产企业利用银行借款、股东借款、转贷和募集资金参与土地竞买。


€€ 通过公开出让依法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企业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和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逾期不签订的,解除成交确认,终止供地、没收定金。



€€出让合同签订后,房地产企业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按期开、竣工,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,收回土地,在约定期限内未开、竣工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,依法追缴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土地。


€€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房地产企业,该局将依规计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,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,入网上传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体系并向规划、建设、房产及金融机构等通报,同时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。




作者:胡皆林 记者张宗兴

编辑:戴文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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